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通用要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通用要求》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序号 |
申请人 |
产品名称 |
1 |
山西朔美羊肉业有限责任公司 |
怀仁“朔美–引羊”、 “朔美羊”牌羔羊肉制品 |
2 |
怀仁新龍羔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怀仁“强老汉”牌 羔羊肉制品 |
3 |
怀仁市金沙滩羔羊肉业股份有限公司 |
怀仁“塞外鲜”、 “大材地”牌羔羊肉制品 |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