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海关资讯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96号(关于进口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4 字体: 【小】 【中】 【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经风险评估,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进口。现将具体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1年11月22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分享: 热门文章: 第六届国际检验检测技术与装备博览会在广州成功举办[2024-12-24] 2024检验检测与科学仪器跨年大聚会在粤隆重开幕![2024-12-22] 2024年I2SL国际可持续发展实验室会议成功举办[2024-12-09]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与国际可持续发展实验室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2024-12-09]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与新华网政企服务平台合作签约[2024-12-03] 海关资讯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6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一)的公告) 稳外贸、稳外资 明年工作这么干 前11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增长4.9% 稳增长、拓渠道——看外贸行业新亮点 多方发力蓄动能,我国外贸可望平稳收官 政策解读丨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新加坡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88号(关于进口哈萨克斯坦牛皮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86号(关于进口新加坡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