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海关资讯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21号(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31 字体: 【小】 【中】 【大】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31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pdf 分享: 热门文章: 第六届国际检验检测技术与装备博览会在广州成功举办[2024-12-24] 2024检验检测与科学仪器跨年大聚会在粤隆重开幕![2024-12-22] 2024年I2SL国际可持续发展实验室会议成功举办[2024-12-09]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与国际可持续发展实验室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2024-12-09]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与新华网政企服务平台合作签约[2024-12-03] 海关资讯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6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一)的公告) 稳外贸、稳外资 明年工作这么干 前11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增长4.9% 稳增长、拓渠道——看外贸行业新亮点 多方发力蓄动能,我国外贸可望平稳收官 政策解读丨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新加坡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88号(关于进口哈萨克斯坦牛皮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86号(关于进口新加坡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