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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提示:海关总署公开征求《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会员单位请于8月4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协会邮箱:fcc@ciq.org.cn由协会汇总后,统一向海关总署进行反馈。

 

 

详细内容,请查阅:

 

附件1:

海关总署关于《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附件2:

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